需求公示
南片區道路安全設施需求方案
政府采購項目需求方案
采購單位: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項目名稱:泰安市高鐵新區南片區道路安全設施后臺中心機房數據存儲及交換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
編制時間: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泰安市高鐵新區南片區道路安全設施后臺中心機房數據存儲及交換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資金來自財政融資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已落實到位。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本項目招標控制總價:410.9000萬元,
貨物清單:詳見附件。
2.質量標準:詳見清單要求,滿足國家現行最新質量標準。
質保期: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兩年,國家主管部門或者行業標準對貨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從其規定并在合同中約定,投標人亦可提報更長的質保期。
3.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庫〔2011〕181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魯財庫〔2007〕32號等。
4、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5、供貨安裝期:合同簽訂并接到招標人供貨通知后30日歷日內供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供貨安裝地點:按照采購人要求
6、投標人資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6.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經營者,且具備本次采購貨物的經營范圍及供貨能力的代理商或生產廠家;
6.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全部材料設備進場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款的60%,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款的80%,審計定案后,付至結算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兩年) 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以上款項由招標人支付,工程進度款到賬時間,以融資銀行實際撥付時間為準)。
三、論證意見: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8年8月9日起,至2018年8月11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8年8月12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電話(傳真):0538-8563979
地址:京滬高鐵泰安站新區指揮部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傳真):0538-8669206
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24號
上一篇:五所學校文化設計需求公示
下一篇:山水林田湖草綠化需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