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南片區交通崗亭需求
政府采購項目需求方案
采購單位: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項目名稱:泰安市高鐵新區南片區交通崗亭采購及安裝項目
編制時間: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為泰安市高鐵新區南片區交通崗亭采購及安裝項目,預算金額124.572000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詳見附件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泰安市高鐵新區南片區交通崗亭采購及安裝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詳見附件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同上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庫〔2011〕181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魯財庫〔2007〕32號等。
6.供貨安裝期:合同簽訂后,自招標人發出通知后15日內供貨安裝完畢。
供貨安裝地點:按甲方要求
7.質量保質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個月,國家主管部門或者行業標準對貨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從其規定并在合同中約定,投標人亦可提報更長的質保期。
8.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全部材料設備進場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款的60%,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款的80%,審計定案后付至結算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兩年)滿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以上款項由甲方支付)(以上款項由招標人支付,工程進度款到賬時間,以融資銀行實際撥付時間為準)
9.其他:招標數量為計劃數量,結算時按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三、論證意見: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8年7月21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電話(傳真):0538-8563979
網址:www.whitelightoracle.com
地址:京滬高鐵泰安站新區指揮部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傳真):0538-8669206
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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